近日,为能更好的平息双方矛盾纠纷,该院院长马肖华亲自接访申请人邱某,零距离倾听其诉求,此举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2012年5月21日上午,侯某因拆除某地养猪场围墙,与邱某产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侯某用扁担殴打邱某,致使邱某轻伤。之后,邱某报警,该院以故意伤害罪给予侯某刑事处罚。邱某受伤后,先后住院治疗六次,共花费医疗费用138739.80元。2013年4月8日,邱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侯某赔偿上述费用。2014年3月24日,该院判决侯某赔偿邱某如上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生效后,侯某有能力履行拒绝不履行判决义务。邱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多次深入村屯寻找被执行人侯某,到当地村委了解被执行人收入情况及财产线索,白天加黑夜做侯某的思想工作,侯某好赌又好喝,每次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毫无进展。而申请人邱某也不是省油的灯,多次给主办法官施加压力,扬言法院不帮追回执行款项就进京上访。面对困难与压力重重,主办法官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寻求案件最佳解决方案。
该院院长知悉案情后,十分关注该案执行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最后决定先“会会”申请人邱某,于是约期接访邱某,用当地语言与邱某进行交谈,经过一番疏导和解释,最后邱某感叹:“原来院长这么平易近人,这么关注我的案子,我错怪你们了。”邱某也因此揭开了“心结”,情绪不再激动,表示理解法院的工作与难处,并主动提供被执行人具体的财产线索,为法院执行提供了方便。至此,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以院长的接访得到平息。
今年,该院继续完善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逐案厘清息诉动员疏导工作思路,争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化解了几件信访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作者: 林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