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给权力套上“笼头”

2014-07-16 14:46:51   TBV   评论:0

  7月15日,四川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同时,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对于公务用车,将严格落实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7月16日四川在线)

  “公车私用”、“公房私租”,这些违规违纪行为近些年大有疯涨之势,网络舆论虽然多次曝光此类事件,检察机关也根据曝光内容顺藤摸瓜,处理了一批涉及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但是,“公车私用”、“公房私租”等不法现象依旧存在,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笔者认为,“公车私用”、“公房私租”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和缺乏明确的惩治措施有关。虽说国家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却是“鞭长莫及”。因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了其存在局限性,中间有着不少漏洞,让许多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成为“漏网之鱼”。

  此次,四川省政府通过的《办法》,就是根据地方实际、结合以往整治经验而出台的,有着强烈的针对性,弥补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地方所暴露出来的局限性。《办法》的出台表明,政府坚决不让任何不法分子游离于法律的空子之间,将机会主义者邪恶的动机在法律的正义之光下泯灭!(马珏)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笼头 四川 管理办法

上一篇:深化“三转”工作 践行群众路线
下一篇:马珏:国土局何来神回复的底气

分享到: 收藏
焦点新闻
包河经开区:抓党建聚合力 促发展筑和谐 沪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宣誓 雨花“非遗”文化节将启 200余件湘绣文物展出 万达旅业携手皇家加勒比 战略开拓邮轮市场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