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为四川文旅打Call最高奖励10万
时间:2023-04-17 13:00:53
(资料图片)
记者4月17日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为激励社会积极参与四川文旅宣传,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制定下发,其中最高奖励达到10万元。
《办法》规定,“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不超过90件。其中视频类、图文类各不超过40件;友好推广类不超过10件。参选作品由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以及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自愿申报,申报作品须为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类或图文类作品。
申报作品分为视频类(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图文类(新闻稿件、摄影作品、软文、散文、游记、漫画、文艺评论等);友好推广类(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申报的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申报作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该作品著作权、商标权。申报作品(友好推广类除外)需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和融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发表(发布),宣传效果突出。
其中,视频类、图文类Ⅰ类作品各2件、Ⅱ类作品各5件、Ⅲ类作品各10件、入围作品各23件,共计80件;友好推广类优秀作品10件。对入选优秀作品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视频类Ⅰ类作品10万元、Ⅱ类作品5万元、Ⅲ类作品2万元、入围作品2千元标准予以奖补;图文类Ⅰ类作品5万元、Ⅱ类作品2万元、Ⅲ类作品5千元、入围作品1千元标准予以奖补;友好推广类作品按照1万元标准予以奖补。
此外,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全国有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和境外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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