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识别网络诈骗套路 拒绝成为骗子“猎物”
时间:2023-03-20 13: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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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薛雁
“商家自定义任务需求,支持多家电商平台补单。”“每天动动小手网上购物游,自由职业轻松实现财富自由。”这些看上去充满诱惑的话,像是在为你指明一条发财之路,事实上却能带你走入“深渊”。
据了解,网络刷单平台针对电商及“刷手”(为电商平台商户提供刷信誉服务的人员)进行虚假宣传,违法刷单经营者打着为电商平台补单的说法吸引平台商家购买刷单服务、利用赚钱的噱头吸引“刷手”加入。
“网络刷单”通常是各环节事先串通好,由“刷手”在网店下单并给出好评,商家发出空包或直接不发货,再通过另外的渠道将“刷手”付的钱退回。“职业刷客”更是构建了一条完善的灰色产业链,严重破坏了电商产业正常的经营和竞争秩序,给消费者和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失。同时,网络兼职刷单骗局是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最为高发的案件类型。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今年办理了多起涉及“刷手”参与网络刷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对犯罪人员使用的移动通信设备、用于记录资金流水的电子账目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进行梳理,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出的共同特点为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资金流水大、存在购买大量购物账户和银行卡、频繁采取加密上网、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到位、“刷手”在刷单过程中容易成为诈骗对象。
检察官提醒,商家应诚信经营、良性竞争,切勿为了提高信誉购买或者提供刷单服务。广大群众在网络购物时,拒绝刷单,提高警惕,防止成为骗子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