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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隐藏在“婚姻保卫战”下的千万商业资产的争夺

2014-06-09 11:38:41   TBV   评论:0

 

  近期,一份名为《郑州一民营医院院长炮制伪证状告后妈》的博文流传网络,我们接到线索,了解到一个其原文章所述情由下隐藏的千万商业资产争夺内幕,引起工作人员关注。为还原事实真相,就此事工作人员联系到事件当事人田雄华(博文中所述医院院长)。

  据田雄华所述,2008年9月16日,田华将其于河北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70%股份转让给其与前妻所生长子田雄华,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6月24日,河北华仁堂公司召开股东会假冒田雄华之签名变更了其70%之股权。60%转让于当事人郭淑云10%转让于其女田文华。并在相关人田雄华未到场的情况下做出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12月9日,田雄华起诉河北华仁堂,要求确认2009年6月24日假冒其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并撤销其股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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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笔迹鉴定)

  2011年1月郭淑云持其与田华补办的结婚登记证,以夫妻共同财产被侵犯为由起诉田华父子。要求确认田华父子于2008年9月16日所做股权变更无效。

  基于以上事实,引发了后续一系列的婚姻官司。因田华与当事人郭淑云于1991年9月19日结婚登记之日,田华与其前妻黄丽华并未离婚,依然存在法律效力上的夫妻关系,其夫妻于1996年才经调解离婚。郭淑云与田华属重婚行为,并且在法院所调取其结婚登记证明时,其结婚登记证明涉嫌事实篡改和资料手改。故关于郭淑云、田华、黄丽华之间的婚姻官司,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于(2011)金民一初字第1973号民事判决书和(2012)金民再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表示:宣告田华与郭淑云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判决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另据博文当事人郭淑云所指控的几个问题,工作人员向当事人田雄华作出询问了解。

  博文当事人郭淑云指控:

  (1)田雄华伪造身世,无法成为财产合法继承人

  (2)田雄华伪造其父田华与其母黄丽华结婚登记证明并登报

  (3)田雄华于2013年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华仁癫痫病医院”法人代表由其父田华更改为田雄华

  对于以上工作人员的疑问,田雄华首先提供了金水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所查明的证据:本院再审查明,原审被告田华与黄丽华于1983年5月16日结婚,婚后生育两子田雄华、田雄飞。

  另外经过了解得知,其父田华已与其母黄丽华于2012年3月1日复婚,并且提供了相关结婚登记证。工作人员就此事得到田华的确定。

  最后,田雄华又提供了一份关于“华仁癫痫病医院”的年度校验记录和变更登记记录。记录显示,华仁医院法人代表于2008年5月26日已变更登记到田雄华名下,之前法人代表为其弟田雄飞。亦与当事人郭淑云博文所述2013年不正当变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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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华仁医院的变更登记记录表)

  田雄华对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郭淑云在网络上的一系列诽谤,已造成了其个人情绪的轻度抑郁和医院名誉的重大伤害,其依法保留诉讼的权力。

  根据田雄华提供的一系列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工作人员发现确实与郭淑云博文所述相去甚远,事情经过亦完整呈现于眼前。究其结果,法院判决书已述清郭淑云与田华婚姻的无效性,也间接证实了田华田雄华父子关于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而根据北京司法鉴定的书面材料,亦证实了郭淑云变更股权的行为属于伪造签名非法变更。

  带着种种疑问,工作人员拨通了当事人郭淑云留于博文的求助媒体的电话。可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均处于停机状态,暂时未能联系到郭淑云。而这场婚姻保卫战下隐藏的巨额财产归属权到底将如何判定,是否又会有什么变化,工作人员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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