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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明知故犯 醉驾致人重伤

2014-07-25 14:18:38   TBV   评论: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警示语已为人们耳熟能详,但很多人都不放在心上,总以为自己就算醉酒驾驶也不会发生事故。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保安谢树荣在喝了酒的情况下仍驾驶车辆上路,结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重伤,最终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2年10月29日1时许,谢树荣醉酒(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江北大道北侧机动车道由西往东逆向行驶,至江北大道银座华隆路段时,与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某受重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树荣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在接受交警调查时,谢树荣如实交代肇事经过。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树荣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谢树荣与杨某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由谢树荣赔偿杨某医疗费3万元,并赔偿杨某伤残费等费用共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树荣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谢树荣在交通肇事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视为自动投案,且其能如实交代肇事经过,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获得赔偿,谢树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谢树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谢树荣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谢树荣可以宣告缓刑。(作者:黄丽丽 黄奎)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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