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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达61.7%

2014-11-13 16:41:42   TBV   评论:0

  《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清单包括行政审批项目219项、行政职权3393项,共计3612项

  《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

  从审批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期限、申请地点等16个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规范

  《长沙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

  除法律法规新增的和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原则上不得新增

  “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昨日,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单包括行政审批项目219项、行政职权3393项,共计3612项。同时发布《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当日还出台了《长沙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至此,“两清单一办法”初步构建了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体系。两个清单已在长沙市政府网站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过去,主要通过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或部门“三定”规定等文件,对部门职责和职权进行管理,行政权力相对较分散、宽泛。每一项权力如何界定,哪些政府该管,哪些不该管?为此,长沙70余家市直单位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对部门权力的“家底”进行彻底“大清理”。

  通过摸底,全市共清出行政审批事项485项和其他行政职权9221项。经过清理精简后,公布的权力清单分行政审批项目219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两类,其中市本级179项,省垂直管理部门40项)、行政职权3393项(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12类),共计3612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8.2%,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高达61.7%,摸清了权力底数,精简了行政权力。

  “这份权力清单,是一份‘瘦身’的清单,也是政府职能‘归位’的清单,着重从根本上厘清政府权力边界、科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雄姿表示,今后在清单的基础上,各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权力,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据介绍,对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与干部考核竞争直接挂钩,今后将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老百姓要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到哪里找谁办理,办理的进展情况如何?为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昨日一同公布的《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从审批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期限、申请地点等16个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规范。记者看到,流程清单中附有详细的流程图,既增强了群众办事的便捷性,又增强了政府部门办事的透明度,实际上划定了一份信息公开的“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把职权下放和实行属地管理作为重点之一,以更好地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凡是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尽量下放基层管理。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推行属地管理,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部门处罚,以及处罚需要相应的技术手段、区县(市)没有条件行使的外,原则上实行基层政府主管部门属地管理。

  据了解,通过对行政审批的流程优化、再造,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从361个精减为255个,精减率为29.4%;审批环节从1442个精减到1301个,精减率为9.8%;办理时限从法定的5583个总工作日减少到1930个总工作日,减少3653个总工作日,办理时限相对法定时限减少了65.4%。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权力清单”建设中,长沙市配套制订了《长沙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将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和管理,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的新增、调整等作出规定,除法律法规新增的和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真正落实。据悉,下一阶段,长沙将把权力清单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并着手进行“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以及“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记者 石月

责任编辑:news  来自: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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