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遇纠纷,究竟该找谁维权?-世界速看
时间:2023-06-24 23: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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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一辆网约车,因为司机紧急制动把我的手机甩出去损坏了,我在打车平台上投诉此事寻求赔偿,平台却让我找具体承运的网约车公司,我想知道平台和网约车公司究竟谁该给我赔偿?”近日,银川市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1投诉。
李女士6月18日从高德打车平台上预约了一辆滴滴网约车,行驶途中由于司机避让横穿马路的行人采取紧急制动,导致李女士放在车座上的手机从座位上甩了出去被摔坏,“网约车公司和平台持不同意见,我修手机的费用到现在得不到赔偿。”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随着网约车市场的发展,2018年前后,涌现出了专门为各类网约车平台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聚合平台”,就是通过汇聚多家网约车平台的方式,向有打车需求的用户提供“一键全网叫车”的服务,为网约车引流,这种模式就是所说的聚合平台模式。如今,在银川网约车市场,以高德、美团、百度等为代表的聚合平台,凭借平台与流量的优势,为乘客和网约车提供信息居间的撮合服务,不仅帮助中小网约车快速获得客户和订单,还大大降低了网约车获客成本,提高司机收入。
6月2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高德等网约车聚合平台是一种新兴的打车模式,银川市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聚合平台的准确定性及发生承运事故后的责任划分相关细则。这类聚合平台本身不直接从事承运服务,而是提供交易撮合,根据《银川市网络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主体责任,对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自身承担的管理服务责任。2023年4月1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依法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不得接入不合规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得向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网约车聚合平台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足对拟接入的网约车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背景核查。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王子龙律师介绍,乘客通过聚合平台预约到网约车,在乘运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坏等事故或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司机)与其所属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负有主体责任,而聚合平台作为一种信息中介,撮合交易的居间人,处于类似“中介”的地位,居间人仅需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而不是责任主体。(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