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卓君退休七年后被下属牵出,存在受贿嫌疑(详见南都7月14日)。9月11日,盐田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黄卓君受贿4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按规定,受贿10万元即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卓君获轻判,系因被法院认定存在自首退赃情节。(网易新闻9月16日)
长期以来,一些腐败官员就将“退休”视为“安全着陆”,误认为退休之后便不在组织的管理与监督范围之内,以前所犯的事,也会“一笔勾销”,再也不会为在任时腐败贪污的违纪行为“食不下咽,夜不成眠”了。
这不,近日曝出的“深圳福田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卓君退休七年后被下属牵出受贿48万元,被判刑5年”引起了群众对“老老虎”的关注。据了解,黄卓君收了黑钱之后,吃不下也睡不着,一直忐忑不安,还提前4年退休。这无疑是拿“退休”当成“安全着陆”的“保护伞”。
然而,十八大后中央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凸显反腐领域无盲区、反腐力度越来越大。而且,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所以,随着郭永祥、陈柏槐、冯立梅等退休高官陆续落马,“退休=平安着陆”现象被屡次打破。
由此可见,在反腐“零容忍”面前,“退休”已不再是腐败官员的“保护伞”,不再让腐败官员能“安全着陆”。这也正是该城管局长退休7年仍旧因腐败问题被判刑的原因。总而言之,面对腐败贪腐必须“零容忍”,绝不能让“退休”成了腐败官员“安全着陆”的“分水线”。这样才能让反腐倡廉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威慑力,让党员干部不再抱着侥幸心理,越雷池半步。
作者: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