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票证乘火车岂能仅扣“诚信分”

2014-11-03 19:38:05   TBV   评论:0

  北京铁路局昨日发布“诚信乘车”提示,今后持伪造票证乘车的旅客,以及恶意买短坐长、无票乘车等坐“霸王车”行为,都将被记入“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补齐票款或票价差额并追加50%的罚款。(人民网11月3日)

  火车票是有价证券,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伪造有价证券是犯法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至于该受到什么方式的处罚,那要看相关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而诚信是道德范畴,现阶段对违反诚信的行为更多的是道德谴责,讲道德的人自然会把诚信看得比天还大。比如网上购物,你要是给商家一个差评,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跟你协调,争取改过来,因为这关系到他的信誉度,直接影响他的销售额。要是遇到不把道德当回事的主儿,仅仅扣诚信分对他来说作用微乎其微。北京铁路局推出的伪造票证乘火车将被扣“诚信分”的举措,其实是降低了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是不是现阶段国民的道德素养还跟不上列车的运行速度?让持伪造票证乘车、恶意买短坐长、无票乘车等坐“霸王车”行为成为普遍现象,按照法不责众的精神,对上诉行为不便采取严厉处罚。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周边国家对类似行为的处罚情况。发达国家如新加坡、德国等,对类似行为处罚力度堪称严厉,要是一经发现,基本上宣告你这个人有了终身道德污点,除了要接受数额巨大的经济处罚外,一段时期内乘车、购物、贷款、就业都将受到影响。正是高昂的违法成本铸就了一道“不敢违”的篱笆,让大多数人在规章制度面前止步,不敢越雷池一步。看看我们对伪造票证乘车的处罚,仅仅是“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补收已乘区间票款或票价差额并追加50%的罚款核收手续费”,这样的处罚能收到多大震慑力,不得而知。

  铁路部门的规章制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适用于广大旅客,没有人可以例外。现阶段,民众的法制意识已经在逐步提高,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做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依法治国中的“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的一切有效法律法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也是其中之一,违反此规程的行为理当受到执法部门制止,而不能仅由企业做出经济上的补偿处理。贯彻依法治国战略,一靠宣传教育,引导民众认识法律,增强法制意识;二靠监督惩处,警戒违法者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法规。如此,才能做到在制度的监督下工作,在纪律的约束下生活。(谢晓斌)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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