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青海省日前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党委书记李林权,镇长张武忠,人大主席马元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应四虎,副镇长徐尚珍各收受他人1只羊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中新网,11月3日)
时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总结阶段,但是活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次党内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深深的上了一课,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践行群众路线对于执政之基的重要性,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践行群众路线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性。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更不可侵占。
近日曝光的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党委书记李林权,镇长张武忠,人大主席马元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应四虎,副镇长徐尚珍各收受他人1只羊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新闻,也正是验证了当前对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严格,对于群众的利益不能有丝毫侵犯,而是要积极主动维护。
不管是收受企业老总贿赂达到数千万,还是像镇领导干部收受群众的物品,如果涉及到违反法律,那么就难逃法律追究、法律严惩,如果是违反的党纪,那么就难逃党纪、政纪处理。官员收受一只羊看似是小事,也与那些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数千万的相差甚远,但是拿群众的一针一线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与民争利的行为。
“牵”群众一只羊,几名乡镇干部都得到了党内警告的处分,并非小题大做。这恰恰说明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党员干部的要求已经是非常严格,只有在类似“小事”为干部敲敲警钟,才能防微杜渐,以免以后铸成大错。
“牵”群众一只羊案例,案例虽小,但意义重大。这说明当前纪检工作不单纯只是追逐大案、要案,并不仅仅是盯住大贪、巨贿,而是不放过损害国家、群众利益的细枝末节。正是如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组织纪律性,清正廉洁,一心为民。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