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尸为火化“任务”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2014-11-03 22:32:53   TBV   评论:0

  据《玉林日报》报道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2日 《京华时报》)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民政干部花钱购买尸体,明知道违法还知法犯法,为什么?据解释,是为了完成所谓的火化“任务”。“任务”到是完成了,但两位,你们的行为违法了,难道就不怕么?估计有侥幸心理,也许是一时糊涂,可能还存在一些无奈。但为了完成所谓的火化“任务”而违法购买尸体,这样的行为既让逝者家属无法原谅也是法律所不能宽恕的,更应罪加一等。

  土葬改为火葬是大势所趋,也是殡葬逐渐趋于环保化的一种形式。推行全员火化本无可厚非,但简单的以下达火化“任务”,规定每月火化人数的做法明显有些欠妥。毕竟人的生老病死没有定数,如果不依据自然规律,人为进行干预,显然就有违常理,让人不解。出现本次看似荒唐的买尸火化事件,看似滑稽,其实背后却是量化指标考核强压的推手。

  土葬,毕竟根深蒂固的植根于老百姓的思维中多年,要打破这一陈规全面推行火葬,肯定会有难度,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两位民政干部现在被追究刑责看似罪有应得。但我们应通过这件事看到其背后更多需要解决的、深层次的东西。其一,说明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购买尸体属违法行为这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抱侥幸心理,让法律惩治一下也好,既可以增强一些法律意识,同时也为更多的干部提个醒,干工作要脚踏实地,不能偷奸耍滑,否则,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二,说明工作方法简单。打破多年土葬习俗,推行火葬肯定会有很大的阻力,即使上级下达的“任务”不合理,也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反馈,及时纠正,而不是默默承受,完成不了更不能购买尸体火化。这既是对殡葬改革的不负责也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也提醒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对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引起反思,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拿出一套适合当地殡葬改革的好办法来。其三,说明对于殡葬改革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提高的不只是干部,还有改革中涉及到的千家万户老百姓。转变殡葬礼仪和习俗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要真正落实好殡葬改革工作,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干部更应带头执行,多管齐下方能避免殡葬改革浮于表面。

  作者:雷若愚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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