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2011年拟建设龙泉生态庄园工程,庄园法人村长魏某某向千余名百姓集资,涉及金额超亿元,而后不能按期兑现。人民网“人民热线”记者今日从榆次区委宣传部获悉,区政府已就此事成立“处置龙泉、金海泉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澎湃新闻网,11月20日)
新闻报道的晋中市龙泉生态林牧庄园为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个人独资企业,2011年3月2日注册,法人代表魏某某(原西窑村村委主任),经营范围为种植、采植。2011年底,该庄园在太原、榆次等地设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签定借款合同方式,向社会不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4年上半年,该庄园资金链断裂,魏某某又伙同他人以金海泉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名义,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就是这样一个村主任,手中权利不大,却运用的“淋漓尽致”,用高额利润为幌子,吸纳着人民群众的“民脂民膏”。可以说,一个个小小的村长诠释了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小人物的诈骗之道。无非就是仗着个人有村主任的身份,并且信誓旦旦的声明投资必然有高额的汇报,这对于普通民众自然是一种诱惑,加之还提供了借款合同方式,最终深受欺骗也在所难免。
但是,如此轰轰烈烈的集资活动当地部门能不知道?涉资金额已经过亿元,对于其合法性,当地相关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所以这种失职行为可以说此次诈骗活动的帮凶。对于集资活动,不是一个村主任就可以随便做主的,需要各个部门的审核同意,所以这里面的利益关系也需要细致追查。
当然,当前当务之急是处理好龙泉、金海泉非法集资案,进一步追赃追逃和积极查处中。要深入细致的调查,加大追击欠款力度,力所能及的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