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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还是权从“笼”出?

2014-05-15 09:42:06   TBV   评论:0

  山东济宁兖州警方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案情通报,称兖州一名网友曹某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交警,之后被行政拘留5天,并提示网友“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在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后,该微博被删除。(5月14日新华网)

  因骂交警泄愤,怎料为自己招来了行政拘留之“祸”,真可谓一出现实版的“祸从口出”!然而这件事到此并未结束,其后还有一系列“看点”。

  从信息公开角度来说,当为兖州公安部门点“赞”,能主动通过微博发布案件消息,也算一种好的姿态,并且还采用了“按说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等等平民化的言辞,比起常见的八股文式的官方信息,这样的表述似乎让人倍感“亲切”。

  然而真正的“看点”却不在“亲切感”上。对发泄私愤者处以行政拘留,此举依据哪条哪款?交警部门的说法是“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侮辱”应该是真,“恶劣”影响又何在?在看到骂人者帖子内容后,相信绝大部分理性群众都不会觉得交警开罚单哪里做错了,处罚违章停车合情合理,为此并不会对人民警察的形象产生多大的影响,更别提“恶劣”了。

  再站在专业一点的角度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应受到处罚,其中的“他人”应为某一个人,而曹某针对的是警察群体,并非个人。这样一来,看来是实在找不到行政拘留的法理依据,但联想到“君子动口不动手”,才发现,这恐怕只是个别人没有扛住那一顿“骂”,心里不平衡,于是“动手”使用“武力”而已。

  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地公安部门不可能不照做,按理说还应该“关”得好好的,然而不料几句“骂声”,不经意间“引权出笼”,并附带上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祸”。为此,与其说祸从口出,还不如说权从“笼”出更妥当。

  诚然,曹某在违章被罚之后的骂人做法不对,但作为人民警察,岂能“将错就错”地对待群众?警察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但这样的权力必须行驶在合法的轨道上,牢牢地关在“笼子”里,而如今几句“骂声”都扛不住,这样的“笼门”可真关好了?我们希望制度的“笼子”不只是一句口号,更要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且不说可能还会有比“骂声”更“厉害”的实践检验方式。(冬月禾)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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