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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到“公开”的“马拉松”应尽早跑完

2014-06-09 21:21:52   TBV   评论: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6月8日,新华网)

  2012年,杨才达“表哥”事件一度引爆领导干部财产公开舆论,反映出民众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的期盼,一种“雇主”对“仆人”的要求,一种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但财产公开正如大家所想,阻力重重,壁垒无数,所以至今大家都未能如愿看到“表哥”的工资单。但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到“公开”的“马拉松”还是应尽早跑完。

  1994年,财产申报法曾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列入立法规划;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了报告对象以及需要报备的内容;2013年12月,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不申报,不提拔”;2014年1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申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从以上所属,我们可以大致了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前世今生”。

  时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引起群众高度关注,陕西省作为省级示范点,已根据中央规定出台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确定了申报对象,并列出申报清单,明确需报告的内容。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所说,“申报备案是中国走向完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第一步,值得鼓掌点赞。”

  并且陕西省此次申报对象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与先前的广东申报试点相比,确实属于“破冰”之举。

  以上的成绩我们有目共睹、不可否认。但我们也需正视所存在的问题,从“申报”到“公开”的步伐太过缓慢。20年前中央高层就已经清楚地意识到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重要性,目前却还在进行申报试点,这让群众“鼓掌点赞”多少有点底气不足。(作者:秦一皓)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反腐的攻坚期,治理“裸官”的关键期,作为“反腐”、“治裸”必杀利器的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却“落伍掉队”,这让干得漂亮的“反腐”战役显得美中不足,如果申报、公开制度不能同步跟进,无疑会影响“反腐治裸”的最终效果。

  当下,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要切实做到“帮民困、解民忧”首先,就应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群众在依法纳税的同时,有权知道吃财政饭的领导干部的收支情况。另外,习总书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需“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去去病”,而群众就是最好的镜子,让收支情况晒于“阳光”之下,就是最快的治病良方。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只能起到“筛子”和“关卡”的作用,只有实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才能真正让官员们有所畏惧。虽然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不可一蹴而就,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意义上,财产“申报”到“公开”的“马拉松”都应尽快跑完。

责任编辑:bia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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