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东省正式宣布已对省内多达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在“裸官”这个词诞生6年之后,广东成为了国内首个公布“裸官”数量及处理情况的省份。
据此前《人民日报》披露的数据,东莞市在这次调整中涉及的“裸官”达到127人。(中国青年报)
随着“裸官”的“裸跑”越来越多,加之“裸官”和贪官之间的微妙暧昧关系,“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贪官往往会选择做“裸官”, “裸官”俨然成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时刻准备“裸跑”。
说“祼官”是占尽便宜恐怕大家都没有异议。一方面,他(她)本人在国内身居要职,享受实权官员在体制内的一切待遇;另一方面,他(她)的家人都移居国外或在国外求学工作,一有风吹草动,可以给官员本人提供最好的避难场所。
裸官的最大危害,在于无所忌惮。如果配偶子女都在国内,官员出于为家人考虑的角度担心殃及池鱼,会更慎重地运用自己的权力。而如果配偶子女客居海外,官员贪腐可能大大增加:一方面,家人在海外定居或求学费用巨大,通过权力寻租来筹集巨款的动力很强;另一方面,因为家人在海外筑建了“避风港”,官员贪起来心理负担大大减轻,转移脏款更便利。
怎么更好地治理“裸官”?“治理‘裸官’不必专门针对‘裸官’,如果实施财产公示制度,让所有官员都‘裸’起来,那么‘半裸’等都不是问题”。由此可见,治理“裸官”其实只是推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的重要一步。在领导干部需要公示的个人事项中,最为公众关注的,莫过于房产存款等动产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是否裸官等等。目前,阳光透明执政工程推行起来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在于个人事项自主申报不能做到详实准确,干部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情况尚须“手工操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主动公示个人事项的积极性不高。
作者:樊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