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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被处分

2015-01-06 16:04:38   TBV   评论:0

  今天(1月6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公布上一周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5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陕西省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宝鸡市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传中,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康市岚皋县蔺河镇光明村党支部委员刘修兵,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马文斌,交通局运管所党支部书记马彩虹,公交公司总经理胡修昌,公款吃喝。马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马彩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修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宣传策划局局长申博,违规发放补贴,收受节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免职处分。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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