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办“幽灵户口”是重利轻法

2014-11-07 17:19:25   TBV   评论:0

  花上几万元,就能找人办理“公安系统里能查到”的假户口本、身份证,这种“真的假证”被称作“幽灵户口”。安徽宿州市检察机关5日发布信息,对该市砀山县公安局3名违规办理“幽灵户口”、并借此非法谋利10余万元的民警立案调查。(11月7日新华网)

  安徽砀山、江西南昌等地“幽灵户口”非法买卖问题今年初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应,安徽省公安厅、宿州市公安局随后派人赶赴砀山开展调查,三级检察机关介入;目前,涉案的砀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曹某、赵屯派出所辅警张某、楚某3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已落网。作为执法干部,知法犯法,这3名民警可谓毫无守法意识,最终倒在了“钱途”上。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治国,笔者个人认为,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惩。这之中,尤其要注意整治那些无视法纪的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廉洁高效政府,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转变机关单位工作作风的要求。那么,对于无视法纪的执法干部,又应当如何处理呢?笔者窃以为,不将法放在眼里是不能执法的,只有敬法畏法,才能真正严格守法,也才能以法律人。因此,对于无视法纪的执法干部,必须剥夺他们执法资格,并按照党规党纪严肃惩处。

  此次事件中,市砀山县公安局3名民警以权谋私,除了无视法纪之外,还无视党规党纪,他们已经受到惩处,其他干部、尤其是执法干部应当引以为戒,身在其位,就要谋好其政。我们在提醒党员干部们知法守法的同时,也要提醒大家遵规守纪,尤其是严守组织纪律,不要一门心思“向钱看”。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为民服务,而不是让腰包鼓起来,只有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才能明白何者为当为之事,真正对得起“公仆”二字。

  批判归批判,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如何防范类似事件发生。在笔者看来,建章立制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只有给权力套上制度枷锁,才能确保权力不越位。同时,地方政府党委和纪委部门也要肩负起相应的职责,以身作则严守规章制度,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同时也要加强对下属的监管,保证“身边人”不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李小箐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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