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机制,莫让正义大打折扣

2014-12-17 17:18:57   TBV   评论:0

  党的十八大以来,23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这些冤假错案大多数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的,且大多数是因为“证据不足”,根据“疑案从无”的原则被宣判无罪。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父母送达再审法律文书,撤销原判,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新华网)

  面对这则新闻,如果不通读全文,很容易被标题党所误导,误以为法院是在“表功”。事实上,呼格吉勒图无罪是有前提的,18年前“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到9年前,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再到11月20日上午,正式启动对该案的再审程序。到最后12月15日,当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结果后,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忍不住流下两行长长的眼泪。为了这一天,她等了足足18年。就是为了一句“呼格吉勒图无罪!”

  法律规定要真正落实并不容易,迫于观念上、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一段时间以来,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现象时有发生。冤假错案一旦坐实之后,任何的解释和说明都是苍白无力和无济于事的,那就要求法院必须尽可能地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严格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的发生,积极落实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拘留逮捕后立即送交看守所羁押、侦查羁押期间的讯问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录音录像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机制,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落实到实处;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并建立健全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任何形式的联合办案都有可能埋下冤假错案的祸根,必须要坚决摒弃;任何程度的迁就、照顾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坚决杜绝。

  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三家相互制约的体系是运转有效的,那么冤假错案的发生概率可以说就是微乎其微。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如果能够从制度层面保证公检法三家相互制约的机制落到实处,只要其中一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冤假错案就肯定不会发生,自然就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样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理念方面才会有进步,正义才不会大打折扣。(尚禹)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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