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内设机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成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新华网)
纪律检查,作为每一个国家组织系统不可缺少的部门,在维护国家发展,社会公平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掌握着诸多官员的政治命脉,目前落马的高官都是被一句“纪委要求其协助调查”,而发现了众多的问题,也让我们把其视为了反腐倡廉最有力的“大手”。然而,不得不说这样的一只“大手”,同样存在“缺钙无力”的情况,毕竟纪检干部很难与单位党组“掰手腕”。
发挥表率作用,杜绝“监守自盗”。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至关重要。此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用于监督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解决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通过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可以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防止其干扰反腐大局;并以此震慑意志不坚定者,使其免于腐化堕落,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秉公执纪,服务人民。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衔接,不注意时序和步骤,也容易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为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埋下隐患。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在了各项改革措施中,才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磨刀不误砍柴工。机构改革是反腐工作中打磨“利器”重头戏。我们相信,磨好了机构改革这把“刀”,反腐工作定会取得轻装上阵、凯旋而归的预期效果。
作者:川绵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