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

2014-05-14 16:41:17   TBV   评论:0

  本报讯:(通讯员:叶丽芳)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的安排部署,加强枪支弹药管理,全面规范公务用枪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及违法违规使用事件的发生。近日,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永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馨带领常务副院长刘太永、法警队及办公室干警一行五人组成检查组到永善县公安局对该院委托保管的公务用枪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该院公务用枪的配备情况与弹药保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在大检查中,严格落实枪支管理制度。对照《人民法院枪支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使用枪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逐项检查公务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及使用。该院现将计划保留的枪支委托永善县公安局枪库内保管,子弹另行指定专人管理,并指定专人为动态跟踪管理员,实行单位专人和委托单位保管双重管理、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看守、双人双锁、集中保管、枪弹分开存放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大检查记录,经仔细核对后填写《法院枪支核查登记表》,做到枪支底数清、情况明、账物相符,确保枪支处于安全的备用状态。

  从自查情况看,该院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上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实行枪支、弹药“管用分离”制度,能按照严格管理、加强司法警察用枪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规范使用、保障用枪的要求,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不发生问题。

  通过此次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提升了永善法院公务用枪的管理使用水平,不断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为法院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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