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吃空饷”虽易,消除源头不易,且行且严惩

2014-05-20 16:20:40   TBV   评论:0

  日前,江西省新余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出71名“吃空饷”者,目前已处理30人,正在处理34人,另有7人因患有重大疾病暂缓处理。法规纪律予以处理。(央广网新余5月18日消息)

  我刚接触“吃空饷”这个词时,相当纳闷:现在这么多社会人员包括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好工作,更别说捧上传说中的“铁饭碗”,这可好,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吃空饷”,过着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既在机关单位稳定拿钱,而且还不用上班!天下哪来的这种好事!这就让人很愤怒了,公正去哪儿了?和谐去哪儿了?

  当然,冷静下来思考,“吃空饷”问题却是一直都存在着,它已经成为财政资金流失的黑洞,像一个腐蚀财政的毒瘤,加重了财政负担和群众负担,更无异于掠夺纳税人的钱。其道德败坏,属于变相贪污,理应以贪污罪论处。吃空饷造成的公共资金损失虽然放在一个人身上不算太多,但蔓延成风,损失则巨大,无疑可鄙可恨。可是即使有了法条,我们还不能不担心法律的执行是否严格,以及法律是否失衡。现实中,官做得越大似乎治之越难。而我们的管治能力似乎也在降低,吃空饷这么猖獗就是一个表现,权力的缺乏约束也是一个表现。

  处理理“吃空饷”似乎很容易——把纠出的吃空饷人员清理出去,该调的调,该退的退,该问责的问题,可问题依旧存在,想完全消除这种现象也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依笔者看,其关键应该是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从权力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产生。

  有“吃空饷”者,就有“发空饷”者,要严厉查处“吃空饷”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不仅要让“吃空饷”的人和单位受到惩罚,更要让那些为个人和单位“吃空饷”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受到严厉惩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受访专家一致建议,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编制、经费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并加大对事业单位预算和支出的审计力度。只有这样,“吃空饷”的人和事才没有隐藏的可能。

  “吃空饷”现象的大面积发生,不但使国家资产蒙受严重损失,还严重伤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和党的先进性。要有效防止“吃空饷”现象卷土重来,既要完备人事管理程序规范,建立编制实名制、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审批责任追究制、实行编务公开,阳光操作,更要依法严究,不仅对当事人要清退,收回虚报冒领款项,按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领导要严肃问责,撒职罢官,玩忽职守,情节恶劣者,还要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只有下定决心严惩相关人员,才能真正克服“吃空饷”屡禁不绝的弊端,否则又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作者:尧英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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