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情怀叫责任,有一种道义叫担当,有一种美德叫奉献”这就叫信访精神!
信访部门,是党委、政府的窗口,寄托了群众的无限期盼。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的不断拓展,发展的不断加速,在思想文化强烈冲击和利益格局持续调整的大背景下,信访工作被称作天下第一难事。每天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烦事,都是难事。从事的工作任务之重,要求之高,压力之大,非一般人所能想象,非一般人能承受。他们都说“信访干部是弱势群体,天天在骂声、指责声不断的喧扰环境中工作,时常喉咙破、声音哑,还得推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是党委政府的窗口、前沿,我们就得把党委政府的重托、群众的信任凝聚成动力,把群众反映的事做好、做实。入行前,我们信誓旦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认为这些不是口号,而是我们要真心实意地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去奉献。再烦,也不忘微笑;再急,也不忘和气;再苦,也不忘坚持。这就是信访人的责任,这就是信访人的担当,这就是信访人的奉献。
工作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信访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制定政策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些重大事项,习惯上自上而下地制定政策或作出决策,决策之前不注重听取和汲纳群众意见,不做风险评估,政府唱“独角戏”、单打独斗,尽管动机和目的是好的,却难以得到基层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群众民主意识有所增强,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一些群众一旦觉得自己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维护,就出现围堵政府大门、到政府办公区域吵闹、公共区域拉横幅或者到省进京等非正常上访行为。有的甚至出现无进阻拦交通,辱骂、殴打政府工作人员,打砸政府办公或公用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群众向政府部门表达诉求渠道不畅。基层政府部门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方式有限、渠道不畅,以至于政府特别是决策的领导者难以真实地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想,更不能主动去发现、收集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提炼的宝贵经验和有益建议。四是政府部门回应、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机制不健全。当前基层组织和政府回应、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普遍存在回应不及时或者甚至根本不予以回应的现象,形成处理意见法律效力低下;一些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应、处理工作重视不够,人员、经费保障不力;跨部门、跨地域问题的处理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五是部分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决策草率、办事拖拉、遇事推诿,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往往都是听命令、等安排、走过场、图形式,把应该办好的事情“办砸锅”,把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上交,甚至出现“看见利益抢先争、遇见问题绕着走”,以至于群众期待的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亟待解决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究其原因,我认为,一是部分干部执政意识差,群众观念不强。一些地方和干部群众基础差,群众对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对上级主管部门普遍不信任。造成“政府说东他向西,政府卖盐他说淡”的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不和谐局面。再有一些手握大权的“强权部门”更是常以管人者自居,习惯用命令、强迫、压服的工作方式对待被管理对象,没有主动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二是群众民主意识还处于萌芽状态。作为个体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的主动性还不强,加之改革后人、财、物的大流动,基层组织难以充分发动群众、并有效将群众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管理。三是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不到位。有的干部出于个人目的而故意将一些政策神秘化,有的干部担心政策公开后增加工作难度,以至于他们对关乎民生、民权的政策和公众信息不愿意主动向群众进行公开,甚至群众已经提出了质疑仍不作回应,导致群众误解加深。有的虽已按要求进行“公开”,但流于形式,目的主要是应付上级检查,根本不是让群众知晓、理解相关政策,支持、配合政府。政府一些群众对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不理解、不支持,一些群体极端性事件都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裹挟其中,与宣传工作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四是群众信访工作管理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合理。一些领导干部因为群众上访就一味地“问责”基层干部,导致基层政府惯常于“报喜不报忧”,出了问题就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有的事等摆不平被迫报告时,局面往往已经难以收拾,丧失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的最佳时机。一些基层政府为怕上面领导责怪,甚至出现逾越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去解决问题的现象,对维护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反而造成了一定影响。五是个别政府确实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由此导致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抵触情绪大,并把“怨气”积存下来,当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极易超“当量”集中爆发,严重影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我建议,一是以好的理念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当前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丰富化、环境更加复杂化,开展群众工作难度大增加。对此,我们一定要克服克服“厌倦、厌战、厌烦”畏难情绪,坚定做好群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进步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不能以管人者自居,务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群众观念。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切实改进自身工作,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要主动适应社会形式的变化,自觉加强学习和锻炼,创新开展群众工作的思路,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充分调动群众对社会公共事务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在党群干群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交流沟通平台,营造公平和谐的社会关系。这样才能自学杜绝随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有效缓解与群众的对立情绪。二是以好的机制凝心聚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摒弃旧有观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要整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新型的交流沟通机制,在各项涉众性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三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以主人翁态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三是以好的措施破解难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直面困难,敢于担当、敢于破难,积极回应,不“打太极”,不“当泥瓦匠”。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履行“一岗三责”,按照“五个一”的办法,落实措施,压实责任。推动事要解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立足于解决问题,认真分析,吃透政策,制订工作方案,对信访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具体困难帮扶到位、不法行为处理到位,既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和信息直通车,实行重点时期化解稳控工作零报告制度,落实专人专责,按规定渠道报送工作情况、动态信息、苗头信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处置不果断、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作者:平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