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举行立案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授匾仪式。港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艳及立案庭全体干警集体迎接牌匾,贵港市妇联副主席王春、市权益部部长李洁、市中院民一庭庭长陈历南、副庭长吴福汉、港北区妇联主席王玫等领导参加授匾仪式。
王春副主席宣读表彰后,亲自为该院授匾,张志海院长和龙秋莲庭长从王春副主席手中接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牌匾时,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该匾代表了妇女维权工作的最高荣誉。
王春副主席指出,港北法院立案庭近年来在贵港市委、市中院、港北区委、张志海院长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自身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先后被广西区高院评为“全区文明窗口单位”、“立案改革先进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是港北区、贵港市、广西区、全国四级“巾帼文明岗”,为贵港的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她希望,该院立案庭法官干警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用满腔的热忱、真情与柔情,推动立案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随后,在张志海院长的带领下,王春副主席一行对申报“妇女儿童维权岗先进集体”的资料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作者:甘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