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顺义区战略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双百”培养工程。(中工网8月7日)
什么人就是风向标。“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可以说,用人导向,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前途和成长进步,更关系到整个作风生态和强国兴国大业。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干部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实绩突出”是习主席“16字要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在干部选拔中重实绩、重贡献的鲜明态度,更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用人导向。
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是评判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实践标准,把握实绩依据,才能选出实干之人,彰显实干导向,营造实干之风;提拔任用干部重实绩,才能不让真心干事的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得利。如何选出有“实绩”,埋头实干的好干部?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显性实绩与隐性实绩相结合。既要考察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实绩”,也要把那些默默耕耘,踏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领导干部的“隐性实绩”考核出来,记在功劳簿上,这样才能对领导干部的绩效作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才能有效遏制干部追求“面子工程”、“路边工程”的虚假实绩的现象。二是历史基础与现实努力相结合。要联系本地的历史基础,联系干部的现实努力程度,对不同的基础条件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从而提高考核的准确度,防止挫伤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干部的积极性。三是个人贡献与集体成果相结合。要注意区分领导班子集体的成绩和个人的成绩,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认定在某一个领导干部的头上,也不能平均分摊到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要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分工和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分解,使实绩认定更加科学。
王彦生同志说过:“选人用人是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用好一个人,会激励一大片;选错一个人,会挫伤一群人。我们肩头有万千责任啊!”要用好一大批干部,“激励一大片”,就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的用人观,让广大干部自觉埋头苦干实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中脱颖而出。
姓名:旷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