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名为“沈阳交警在高档酒店办公”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这段时长为31秒的视频中,记录了沈阳一名交警进入一家名为陶朱公馆的酒店,并称这里是其办公地点。(8月4日新华网)
这个事件当真很蹊跷,因为交警队说法前后不一,也与酒店说法矛盾。起初的视频,拍摄者向其询问,该交警回答是其办公的地点,随后,记者以普通身份问酒店,也得了酒店其在此办公的说法,但当表明记者身份时,交警就又否认在此办公了。为什么?这值得思考。
当记者后又询问交警队时,得到了在此酒店休息的说法。究竟是哪种?结果应该不难查明。不过笔者还是要佩服下交警和交警队的警惕性,在知道对方记者的身份后马上都意见统一成休息了。在网络时代,一不小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如果你不违法,不违规,谁也拿你没法,哪怕头上就放个摄像头也一样。所以网络媒体揪出的只是那些心怀不轨者。
然而,在网络时代,在群众用显微镜看着公职人员的时节,最不缺乏就是网络暴民,不管三七十十一,你交警在此办公也好,在此休息也好,只要被我看见,那你就是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是到酒店来消费的,是到酒店办公的等等。所以我们的公职人员不管干什么,都应三思而后行,既使你在酒店休息合法,你也应顾及群众看法、顾及自已的职责和身份,极少数群众有时可不会这样认为。
作者: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