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燕洪发)
随着溪洛渡水电站的建设,金沙江两岸的云南省永善县、四川省雷波县库区移民因搬迁都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赔偿费。有的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佰万元,搬迁后的移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提高。恰恰是以前条件差至今未婚的大龄青年,现在手里有钱了急着想娶妻生子。骗子的眼睛也就盯上他们想“婚”的大龄青年。
近日,永善法院接待了一名移民,他十分痛苦地告诉法官,他被“婚”骗了8万多元钱。
来访人彭某原是四川省雷波县某村的库区移民,因母亲的娘家亲戚在云南省永善县黄华镇,2011年自行选择安置便购买了亲戚的房屋和土地,搬迁到了黄华镇生活。现彭某36岁未婚,母亲已70多岁了。为让母亲在有生之年能见到孙子,彭某很想尽快结婚,给母亲一个安慰。2013年8月的一天,原住地雷波县某村的朋友巫某某突然带着一男一女到彭某家中,彭某热情接待了三人。巫某某对彭某说,女方叫李某,是云南省昌源县人。男的叫杨某某,是云南临沧耿马县人,是李某的介绍人(媒人)。三人在彭某某家吃住了一个星期,巫某某和杨某某离开时彭某某各给了6000元感谢费,并留下李某在彭家生活。李某在彭某家生活了20多天就提出要彭某一起到娘家那里办结婚证,随后二人到云南耿马县城。彭某住在当地一旅社,办理结婚证后,彭某给了女方65000元孝敬女方父母。李某拿到钱后,就不见了踪影,所用手机也关机,随后停机。后来彭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后,一直未得到解决。彭某来到永善法院反映该事,寻求法律帮助。接待法官对彭某的遭遇十分同情,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彭某某认真的释明,同时提醒要增强防骗意识。法官警示骗婚者,不要以身试法,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