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东台市富安镇丁庄村六组王某将小轿车借给无证人驾驶,被东台市安丰交巡警中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
今年4月24日,王某的一名朋友借其桑塔纳小汽车出去兜风,王某碍于情面,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证,却将车借给其驾驶。当天下午借车人在东台市安丰镇境内路段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并驾车逃离现场。东台市安丰交巡警中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很快将肇事车查获。经查,借车人名叫王某成,因无驾驶证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被东台市警方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而王某将小轿车借给无证人驾驶,也受到1000元的罚款。庆幸该事故没有造成大的人身伤亡,如果事故后果严重,车主王某也要参加赔偿。因此,警方提醒机动车借人要慎重。
(丁建强陈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