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把手”到普通干部都从水利工程中“渔利”,158人涉案,收缴违纪违法款7600余万元——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纪委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捕鱼行动”,“打捞”出以九江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裴木春为首的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纪检办案人员说,没想到水利腐败如此汹涌。(9月23日新华网)
纵观报道,九江水利系统的腐败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水利工程招投标“浑浊”不堪,一个水建公司就把工程玩得团团转,非法围标,转手获利;二是领导带头腐败“糜烂”,原来一个木匠也可以承建水库,真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见,从工作到人员,都是如此混乱不堪,也难怪一个小小水利系统,就能养出这么多贪婪“硕鼠”。
其实,水利系统暴发窝案,这已不是第一次了。2014年以来,贵州省水利厅厅长黎平、江西省水利厅副厅长文林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江西抚州检察机关查办水利系统窝案21件,涉案人员24人;贵州省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水利系统窝案涉及5县33人……
以前,在人们印象中,基层水利系统属于“清水衙门”。然而,近年随着国家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增长较快,这一领域渐渐成为一些人盯上的“肥肉”。虽然案件多集中在农村小水利项目上,工程规模小、资金数额少,但由于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每个项目都可以吃、拿、卡、要,单次受贿少、累计受贿多,于是“小硕鼠”最终一步步成长为大巨贪。
归咎原因,若是只有个别人员,我们还可说成是思想素质下滑导致,但如此广范围、大规模,则不得不思考为制度的遗漏。因为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或者是分管领导说了算,所以行政执法权和审批权沦为个人特权;因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与党委政府“一个锅里吃饭”,所以监管话语权明显缺失。
因此,要杜绝系统窝案,笔者以为,除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外,还应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分化领导权力;将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监督范围等等,只有将权力真正关进“笼子”,窝案才能避免,腐败才能涤清。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