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工作,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今后省内破格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未按程序或者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来源:人民日报10月10日)
所谓破格提拔是指干部在选拔中的破格晋升,也就是在晋升时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破格就是打破资格束缚,打破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基层服务年限、任职期限等条件的约束。破格提拔不仅打破了干部选任中的论资排辈,还为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开辟出了“绿色通道”,是不拘一格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破格提拔逐渐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舆论的焦点,但群众和舆论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还是破格提拔背后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现象。当前,个别地方“火箭提拔”年轻干部的违规事例中,暗箱操作“破格”变“出格”,“官二代”存在“拼爹”现象,“带病提拔”等问题时有发生,破格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信息不公开,选拔工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选出干部并不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作风过硬,能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人,这些都成为了影响选任干部的公信度的问题。
四川省委组织部专门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为“破格提拔”架起高压线值得点赞。办法规定:今后破格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突破任职年限破格提拔的,任现职时间应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破格提拔干部并不是毫无条件的提拔。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组织部门要按照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和标准,结合部门和岗位的实际,严格把握条件、严格遵守程序,形成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标准体系;在“破格”提拔干部问题上,要将选任干部的信息、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真正选出党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切实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
《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为“破格提拔”架起高压线,明确规定了破格提拔的对象范围、审批权限、考察程序等条件,不仅能让一些假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的人无从下手,也真正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