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丽
近日,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称“今天晚上从12:30-凌晨3:30,危险的宇宙射线将会贴近地球,请关掉你的手机,可能会造成损坏”。(10月17日,华西都市报网)
事后经证实,此消息纯属网友恶意散布。随后,散布谣言者遭到了广大网友谩骂,在评论中甚至可以看到对谣言者家人、连同祖宗的诅咒。笔者认为,中国的网络言论自由,迫切需要遵守法治的约束,这样才能界定自由的尺度有多大、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否则以一种自由而扼杀另一种自由,有点得不偿失。
纵观世界,许多国家都对网络言论自由划定了法律标准。诸如美国,一个保护个人言论自由不受侵犯的国度,也是有条件、有底线、有边界的。即使是开个玩笑,说过头了,也有可能犯下提供虚假信息罪而被判刑,更不用说编造谣言了。
反观中国的网络言论,似乎除了确证的造谣、传谣中偶尔会有几个靶子被法治的管束所命中外,网友之间是想骂谁的祖宗都可以张嘴就来的,在世界上网民最多的中国,“言论自由”成为一部分网友口无遮拦的绝对自由,他们参照的是一个不带限制的“言论自由”概念,这其中除了“言论自由”概念一知半解的误读,很重要的一条原因便是,中国的网络言论自由,还缺乏明细的法律规范。
作为网民一族,我觉得应该好好珍惜网络言论自由,批评建议要中肯适可为止、要合理不能带有主观意思,不能因为网络的虚幻就毫无忌惮,没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妄加评论。要发表有价值的话题、评论,不要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随便搬到大平台上,这不但是对当事人的伤害,也浪费我们自己的精力和感情,最终也是对我们言论自由的资源浪费。
诚然,互联网存在最大的价值就是自由和开放,这样认识能更好理解互联网的价值。但是,纵观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似乎从一开始人们都只偏重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忽略了网络伦理被破坏的潜在威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规范网络言论自由,只有靠民众自觉的穿上“限度”的外衣,同时加大伦理宣传,或许才能使言论自由在良好的环境中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