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为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泸州市委总体安排部署,市纪委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打干亲”、赌博等问题。其中,要求认真自查“打干亲”(“打干亲家”“认干爹干妈”“认干兄弟”“认干儿女”等)问题,有干亲关系的必须立即解除,并禁止解除关系后再拜干亲。
禁止收红包、赌博可以理解,从建国初就开始提倡,绝对举双手拥护。但禁止“打干亲”这条,就让人不能理解和难以执行。真不知道出台该通知的泸州市纪委监察局是怎么想的。说轻一点就是思量不周全,说重一点就是乱用权力。还要求有干亲关系的必须立即解除,美其名日:去除庸俗的“袍哥”文化。文件说的是领导干部,普通职工和党员参照执行。可是领导干部们会愿意独自承受?还不是像走群众路线一样,又放射到整个部门每位职工身上。
拜干亲,不是领导干部独有的行为,更不是“袍哥”文化所产生的。它最多将这种行为放大了而已。领导干部之间拜干亲可能存在利益交割,但不是所有的拜干亲都是这种想法。如有的领导干部小时候就拜了干爹(干妈)。本来只是基于两家家长友好关系的一种见证,或根本就是一方对小孩子的喜欢,征得另一方家长的同意而已,根本没想这么多,并且对孩子付出很多。现在孩子长大成人,一不小心当官了,就要公开承诺和干爹(干妈)解除关系。干爹(干妈)问起来:“小子(闺女),你当官了不起啊。干爹(妈)没求你办过一件事,没找你要过一分钱。你有事还四处帮忙,那里对不起你?为了当个官,你就不认我这个爹(妈)了?”试问泸州市纪委监察局,你让这些干儿子(女儿)怎么回答?难道让干儿子(女儿)告诉干爹(干妈):“我这个都是上面的安排,不是真心的,就是走个形式。”难道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才是你们想要的效果。
如果真有这种遵照通知彻底执行的人,他(她)必然要与干亲脱离往来,才能真正落实到位。仅出于利益而拜干亲的话,自然无所谓;但遇到干亲对他(她)有恩情,为了官帽就断绝关系,试问他(她)的德行真的可靠?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排位,当初这些人能上位,也是通过你们考核的,请问“德”这一项是怎么过关的呢?不是逼着他们背德吗?制造背德行为的你们又是怎么想的呢?须知不是每个拜干亲的目的都是阴暗的。这种做法纯属一刀切,根本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制造矛盾。
通过文件来限制禁止领导干部拜干亲,只能说因噎废食。前几年政府部门还提倡领导干部拜穷亲戚助其脱贫致富,这难道不是拜干亲的一种?这难道也是为了达成非法利益勾结?再有就是,如果因为领导干部拜干亲可能会造成非法利益链条,就全面禁止的话。那么实亲戚之间是不是更容易形成腐败巨网,而需要解除亲戚关系,并且公开承诺不再形成亲戚关系呢?到时候,昨天还是二姨,今天就是X同志。头晚还是老婆(公),今早先到民政局把离婚证扯了吧?或者干脆再下一道禁令,泸州所有党政领导干部,男的全部阉了,女的禁绝婚嫁,这样岂不是烦恼更少?
所以,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的禁拜干亲目的虽好,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取。若非畏惧权力,领导干部们会在公开承诺书上签字,然后高举拳头“诅咒发誓”不再拜干亲?但私下里谁会真的当真。用官面语言就是自身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还需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如果想通过禁拜干亲来减少不法利益勾结,应是让现有领导干部自行申报干亲关系,并做好登记备查,然后禁止现有领导干部和新进领导干部再拜干亲。如果两位领导干部之间容易形成腐败利益链条,可以提醒引导他们自愿解除干亲关系,而不是强行干预。如不解除,一旦查实,从重惩处就是。如果非要强力执行禁止拜干亲,范围限于你们这些领导干部就好,莫弄什么普通工作人员和党员参照执行。(敖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