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为200亿元。这些罚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国库,人们不得而知。(12月9日中国青年网)
社会抚养费,即更多人所熟知的“超生费”,本是我国为控制人口增长而采取的一项经济限制措施。鉴于人口基数大的国情,制定此项政策的初衷大家都能理解,然而自实际执行以来,引发的争议就从未停止过。比如今年5月,37岁的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在开学报名当天割腕自杀,只因为缴不起4个孩子的22500元的“超生罚款”,让“超生费”又一次掉进了口诛笔伐之中。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巨额“超生费”的去向虽然博得了很多人的关注,然而在笔者眼中,还有更多值得追问之处。首先,“超生费”究竟是哪家的事儿。问题看似简单,不就计生部门吗?然而现实中,“超生费”往往并不出现在计生部门。比如王光荣,就遭遇了在孩子上学关口直面“超生费”的残酷,尽管谁都知道计生与教育属于“进水不犯河水”。在挂钩上户、入学等众多强制性捆绑制度里,超生费的征收又怎能不念歪经?
其次,“超生费”又该怎么收?也许有人会回答说,超生一个就罚款一个,按标准执行便是。但河北省鸡泽县吴官营乡却不会给出这样的答案。据当地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反映:从2012年开始,该乡党委政府竟“不按实情按人头”向各村摊派“超生费”任务。换句话说,即使某村没有一个超生情况,该村会不会被领导责罚?这种摊派任务式的“超生费”,纯粹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更是权力运行的严重失范,法理难容。
再者,“超生费”又该收多少?今年1月份,著名导演张艺谋超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的人关注“孩子他妈是谁”,也有的人关注该缴纳多少罚款。然而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答案。目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也是将具体征收标准等授权各省制定。征收标准不统一,成了“超生费”征收乱象的一大缘由。
“超生费”本质实为民间资源的转移利用,如何征收、收来又如何使用,都必须得到群众的支持,而不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达到某种目的。唯有通过更加细致的立法方式,明确征收标准、程序、使用等等,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超生费”乱象,笔者也相信这一天即将到来。(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