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停工一个多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来自广东省某镇的司机一边小心翼翼地驾着车,一边抱怨。偶尔有货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尘土飞扬,他无法超车,只能忍受滚滚灰尘。(网易新闻12月17日)
新闻报道的这条路叫梅兰公路。从获批建设至今,已多年没有得到解决,这条路仍未完工,沿途村民戏称其为"霉烂路”。在吴川当地一些论坛里,关于梅兰公路的讨论和吐槽层出不穷。有网友就嘲讽说,这条路的修建完工“兰石人民盼望下一个十年。”
这条路为何如此难修?当地的交通局副局长给了四个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免费用了沿途村民的土地,政府答应给村民修4-5公里村道,耽误了时间;二是到2010年左右,原本规划的沥青路面改为水泥路面;三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设成本不断升高,预算不得不修改;四是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如用地、规划等没做到位,就动工了,埋下了隐患。
这四个原因诚然造成工程建设迟缓的原因,但是凡是要从主客观多方面考虑。我们要想一下,为何原本计划的沥青路面又改为水泥路面,这个客观原因必然是因为某次决策而定,那么参与这次决策的责任人是谁呢?参与决策者就应该受到问责,并且要受到敦促,不能只是制定决策,不管资金落实、不管工程进展状况。
对于相关责任人制定规划改变决策引起的建设成本等诸多问题因为负有全责。总的来说,当地交通部门给的四个客观原因,就是一个主观原因所导致,工程前期的干部理应被问责,对于所导致的工程延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人为此而负责,那么工程只能是再搁置到“下一个十年”。
因此,只有加强对相关决策者的问责、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敦促,同时,在建设相关工程时候要做好前期的工作准备、资金预算等,工程的开展要严格落实到责任人头上,杜绝工程“烂尾”无人问责、无人追究、无人担责,才能杜绝“烂尾”工程的出现。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