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与讨薪——我们缺少对生命起码的尊重

2015-01-20 17:22:44   TBV   评论:0

  19日13时许,在河北冀州一处新建楼盘,一名14岁女孩帮父亲讨薪时从17楼跳下,坠落于救援气垫上,16时4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01月20日新文化报)

  是这个社会太无奈了呢,还是这个社会太失败了?14岁少女为父讨薪坠亡,让我们震惊的不仅仅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奈,还有对待生命如此地轻率。我们的社会缺乏对生命起码的尊重,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并没有教会一个14岁少女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尊重。这一次,生命在她眼中不过是讨回父亲薪水的筹码罢了,何其无奈啊!

  对个人而言,生命仅有一次,它是一切命运,一切美好可能的前提。对社会而言,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而我们的当下社会,恰恰缺乏的便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自我生命的尊重,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当下个人极端事件频发,部分如讨薪者一样的弱势群体维权之时,常常将生命作为谈判的筹码。这种不尊重自己生命的行为,不仅给自身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有时候,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而对于部分欠薪者一样的人,也正是由于他们对生命缺乏的尊重,才视他人生命如草芥。连法律规定的按劳取酬,都需要劳动者用生命和鲜血去索要,那么对于其它利益呢?

  尊重他人生命是同情心的前提,孟子讲:“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连基本的同情心又何谈道德,一个没有道德的社会又何谈和谐?如若整个社会都存在着不尊重生命的潜意识,那么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只是治标不治本,当下的各类社会问题依旧不会得到解决。

  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以及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应当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与基础。我们社会必须在各方面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与引导,纠正当下的社会观念。如若不然,即使多么完善的法治形式,也不可能阻挡人们之间的相互伤害,而和谐社会,只会沦为一种空谈!

  作者:雍福安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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