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不破原则”需要 “三个增强”

2014-05-19 11:14:42   TBV   评论:0

  彭志清,湘乡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说起这个“低调、没什么多话”的组工干部,同事们纷纷“点赞”。然而,他也并非没有遇到过得罪人、麻烦找上门的时候。已经到了知天命之年的彭志清说,现在一些人想做老好人,但在组织部干了这么些年,基本的原则不能突破。他说,退休后想回归家庭,到处走走看看,去西藏、新疆……“享受天伦之乐”。(5月15日《潇湘晨报》)

  组工干部的素质、作风和形象如何,不仅决定着组织工作的水平,而且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成效,必须把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增强党员意识。要不断增强组工干部的党性修养,认真组织广大组工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和研究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必须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驾驭实践活动和贯彻落实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中推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通过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来更好地地贯彻落实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让党委满意,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和根本目标,使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始终围绕这个目标来展开,朝着这个方向来加强。

  增强责任意识。组织部门肩负着干部、党员、人才管理的重要责任,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使命,跟紧时代步伐,紧跟中央步伐。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组工干部正确的权力观、进步观、幸福观,以高标准、严要求来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决反对做一切不利于单位和自身形象的事,做到时刻维护好组工干部形象。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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