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国税局官员借款百万未还 局长称是私事

2014-07-28 17:25:26   TBV   评论:0

  濮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公务员兰怀海利用职务之便,近几年向下属企业负责人、单位同事、身边朋友多次借款高达128.5万元,本息共计200多万元。近期为逃避借款人要账,兰怀海要么不接电话、要么长期请假不上班,尽管多名借款人将其起诉至法庭,兰仍以种种理由推辞。“有借款人来单位找过我,这是他(兰怀海)的私事”。濮阳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刘守亚明确表示。

  公务员兰怀海欠外债本息高达200多万元

  2011年10月13日,兰怀海向原同事管某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2012年1月15日,兰又向管某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2013年1月21日,兰再次向管某某借款2万元,借款利息为月息4分,本息共计24万元。后经多次催要,兰怀海就是不还,无奈之下,管某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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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县国税局兰怀海与管丽珍借贷纠纷网络截图

  2012年1月11日,兰怀海利用职务之便,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单位下属企业负责人高某某借款24万元,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据天涯论坛帖子称:“自2012年12月以来,我多次向兰怀海催要借款,给他打电话经常换号,停机,关机。我也多次去他单位找他,但他的同事说他一年上不了几次班,在单位根本找不到他。总之,兰怀海拒不还款。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把兰怀海起诉到了濮阳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兰怀海偿还我借款本金240000元及下欠利息。法院是2014年1月10日判决的,但是兰怀海至今也没还我一分钱。我经过多方打听,兰怀海不是没有钱,而是转移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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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县国税局兰怀海与高祥增借贷纠纷网络截图

  兰怀海还向同事王某某借款12万元(其中5万元是王某侄子的钱)。“当时兰怀海向我借钱时,说一、两个月就会还款。我觉得大家都是同事,就相信了他。后来多次催要借款,他今推明,明推后,就是不还,能把人给气死。”王某某提及此事,气都不打一处出。

  兰怀海向当地企业家马某某借款15万元,屡次索要未果后,马某某已经将兰怀海起诉至法院,不日将会开庭审理。

  兰怀海向同事王某某借钱十多万,目前还有8万未还。

  此外,兰怀海电话中告诉媒体,本人还向同事高某某借款14万元,向同事孔某某借款30多万元,都未还上。

  对于借款的去向,兰怀海告诉媒体钱都转借给其妻子的哥哥,现在他已经逃到深圳了,暂时找不到。

  知情人向媒体透露:“兰怀海借这么多钱,是在利用职务之便及手中的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有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法院判决后兰怀海拒不归还欠款

  据濮阳县人民法院(2014)濮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之判定,兰怀海应该偿还高某某本金及利息约32万元。判决结果生效后,兰怀海仍然不还欠款,现在法院已经冻结了其单位发放的工资。

  2013年2月底,兰怀海原同事管某某经常找兰怀海要钱,有时去单位索要。2014年3月12日,濮阳县人民法院(2014)濮民初字第561号判决书判定兰怀海归还管某某本金及利息。截止目前兰怀海仍拒不归还。

  据知情人透露,兰怀海不是没有钱,而是转移了资产。兰怀海有两套房产,濮阳县国税局家属院一套,濮阳市建设路中方锦绣花园一套,且存款也转移到了别人的名下。

  针对兰怀海经常请假不上班一事,该局下属稽查局李学宝称:“兰怀海近两个月请假了两次,一次请假一个多月,一次请假约10天”。

  该局分管人事的申建学副局长坦承两次请假都是自己批复的,至于兰怀海因何事请假,申称已经记不清楚了。

  面对如此巨额借款如何偿还时?兰怀海坦称:“我一月工资3000多元,用我的工资慢慢还”。

  针对此事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来源:河南科技新闻网(樊涛)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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