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国内公务接待水平,绝不是一味地“高标准”、“高档次”。当前,对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如何界定?接待标准及接待场所如何规范?……合肥市为此专门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对国内公务接待相关事项进行严格规范。昨天上午,合肥市接待办在市政务中心集中学习贯彻《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8月17日 安青网)
根据合肥市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规定,今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加强公务外出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同时,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笔者认为,在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广受诟病的今天,合肥出台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规定,为干部接待套上紧箍咒值得肯定。
几年前,央视直播中栏目《新闻1+1》就透露出,我国公务考察接待费一年9000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还有上亿贫困人口的大国,我们国家需要用钱的地方比比皆是,然而如此庞大的公务考察接待费不得不让人感到叹惋,虽然党的八项规定实施以后,公务接待的铺张浪费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所差距,地方党委再出台禁令,严格要求干部的公务接待,是值得赞赏的。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合肥市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规定,对公务接待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这些规定用语严厉,可操作性强,对长期以来群众意见很大的一些接待陋习进行了禁止。比如群众对一些干部在接待中假公济私,慷国家之慨等行为就明确规定“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或公务通知,告知时间、内容、人员、行程和相关事项。”过去那种领导只要是关系和自己亲密的人,随便接待就被明令禁止了。
在全党上下都在倡导勤俭节约的今天,肥市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规定,细致周密地对公务接待进行规定,给干部公务接待套上紧箍咒,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