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央纪委召开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试点工作。中央纪委副书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赵洪祝主持会议并讲话。(8月27日 新华网)
赵洪祝在中央纪委召开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笔者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给干部监督戴上“紧箍咒”,这对确保每一件腐败案件的查处落实,无疑是很有作用的。
各级纪委如果发现了领导干部的腐败线索,根据“双报告制”的规定,就应该既向同级党委报告,又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无疑是建立了一个相互的监督机制,让大家在干部的监督上头上都有了“紧箍咒”,如果同级党委对这个干部讲人情,不依法调查、整治这个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那上级纪委就可以干预,提出意见建议,这对各级纪委的反腐倡廉工作无疑是很有推动作用的,对落实中央对腐败“零容忍”无疑也是很有作用的。
如果纪委发现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不向上级纪委报告,只向同级党委报告,那么同级党委在这些腐败案件的处置上就有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就可能导致腐败,导致暗箱操作,如果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党性修养不够,要以权谋私,这样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就可能得不到很好的整治,就可能在反腐倡廉中产生漏网之鱼,这对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无疑是一个不利的因数。
“双报告制”给干部监督戴上“紧箍咒”,这对确保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工作的查处落实,不放过、不漏过任何一件腐败线索,无疑是很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