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想“火”怎可这般“曝炒”

2014-09-17 16:26:51   TBV   评论:0

  今日(9月17日),有多家媒体官微发消息称,近日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群众抗议污染企业,民众上街维权,警察为保护与民众对话领导,一手执枪,一手为领导撑伞。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获嘉县警方获悉,警察手中持有的是对讲机。(2014年9月17日人民网)

  笔者一看网报图片,大吃一惊,这位官员完全是一种要“火”的节奏。您看那架势、那排场,不得不让人联想起香港电影中“老大”出场时的场景。像这样富有创意的人物、场景设计,想不火都难。至于警察手中为何物暂且不论,而在众人皆头顶雨剑的情况下,官员有人为其打伞且还是带队警官,能不让人唏嘘吗?

  虽然新闻中关于官民对话的文字材料有限,无法获得更多信息。但通过其它网站更多的曝光图片大致可以理出一点头绪:原来是因为境内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严重而政府管理监督不力,从而引起了群众的抗议维权。

  当然,作为工业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化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其产品也是人民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这些化工企业必然要落在实地而不能悬空而活,建在哪里都可能引起当地民众的不满。所以,作为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不能只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只管将企业引入而不加以管理;更不能怕影响与企业的关系而让环境监督职能缺失。

  诚然,作为政府官员,把政绩与个人的前途和政治生命相联系,看得很重,这本也没什么不对,说明其有进取心、成就感。但观念偏差或把握不好,也容易得虚火症、犯急躁病。心智正常的人,谁不愿实现中华传统文化流传下来的“三立”而青史留名呢?但在笔者看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以诚信立德,以为民立功,以学识立言;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把福祉带给人民,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民意不可违。人民是天,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为他们谋福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视群众的呼声与期盼为无理,更不能将群众视为对立面而动用警力加以防犯。

  作者:奇峰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官员

上一篇: 群众满意是检验群众路线的“晴雨表”
下一篇:官“腐”过后岂能暗度陈仓?

分享到: 收藏
焦点新闻
包河经开区:抓党建聚合力 促发展筑和谐 沪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宣誓 雨花“非遗”文化节将启 200余件湘绣文物展出 万达旅业携手皇家加勒比 战略开拓邮轮市场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