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出击,让贪官再无“避风港”可逃

2014-10-29 19:27:39   TBV   评论:0

  中纪委曾通报:近30年4000官员外逃。最高法前院长肖扬《反贪报告》:1988年-2002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报告:外逃官员保守估计有万名,人均携带金额不少于1亿元。(来源:10月25日新华网)

  说起贪官外逃,在近年来的媒体曝光中,不乏令人咂舌的外逃纪录,令百姓怒不可言。比如一天最多51个贪官外逃未遂,最高单人涉案金额300亿元,最高外逃级别达正省部,人数之多、金额之大、级别之高,一次次挑战着党纪国法的法治底线。中央及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遏制贪官外逃,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不乏“漏网之鱼”。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彻底断绝贪官外逃之路吗?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中央发起如此声势浩大的猎狐行动,目的也在震慑那些“贪饱就跑,一跑就了”的贪官:海外不再是避风港。

  “猎狐行动”的开始,对那些“外逃贪官”来说无疑是一个严重的警告,对那些企图外逃的官员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震慑。笔者认为,要彻底断绝贪官的外逃之路,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有效行使。要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在其腐败堕落之前,纠正错误思想,扎紧贪官外逃的篱笆,及时绳之以法,阻止其外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追逃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更要加强国内多部门的协调和国际间的合作,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久,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回国,决不让贪腐外逃人员逍遥法外,彻底打消“外逃贪官”的侥幸念头。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反腐决心,也表明了新时期下的国际追逃追赃的“零容忍”的态度。相信也只有如此,才能对贪官外逃的行为“釜底抽薪”,让外逃贪官无处遁形。

  我们应清醒地意识到,只有动真逗硬,不断加强制度和法律的监管,加大腐败的惩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才能真正断绝官员“贪完了就逃”的想法,让百姓看到一个坚决向反腐作斗争的党和政府,树立百姓反腐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夜雨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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