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金“被沉睡”,何日方“醒”为民?

2014-11-03 19:38:09   TBV   评论:0

  广州市红会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2013年财务收支审计意见日前出炉,审计显示,去年该专项资金救助了492位需急救而又无支付能力的伤者,支付160 .68万元,但去年该资金的利息收入就高达191.85万元。(网易新闻,11月3日)

  这则新闻让广大网民费解,冠以“救命钱”的市红会医疗救助金仅拿出部分银行利息救助伤者,而另一方面,广州几乎每家医院都存在着因医药费筹措困难而被迫求助社会的案例。为何出现这样矛盾的境况呢?

  正是带着这个疑问,笔者查询了《广州市红十字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找到问题根源。其中明确规定:“原则上使用本金增值部分和每年所筹集资金的一定比例作为当年使用的救助资金”,“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本金的,必须经急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提请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报告市人民政府”。

  如此看来,用利息收益部分救人才是符合规定的,而不经过严格程序动用本金就是违规操作,追究责任。但是如此合规是否合理呢?红十字会作为一个福利机构,其庞大资金也是由很多爱心人士捐赠,那么金额按理来说应该都用于资助困难群众。但是《办法》却声明只能动用增值利息部分,那么本金去哪了?本金来源于群众,难道就不能正大光明的服务于群众?

  资料显示,医疗救助资金于2002年6月正式启动,截至2014年6月底,共筹集3489.36万元(含历年利息收入),支出1806.09万元,救助4135名病患者,现结余1683.27万元。这样算来,在过去十余年里,医疗救助金只花出了筹集资金的一半,平均一年救助不到400名病患,那么多患者无钱医病,“救命钱”却花的如此吝啬,本来就是来源于社会大众,却如此抠门的花,这合适么?

  作为一个专门救人的福利机构,却拿着本金结息来救人,的确让人看不起,更让人质疑这个机构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对红十字会加强监督,特别是在资金使用方面,要征求群众意见加以修改,只有这样,救助资金才能不“沉睡”,方能用之于民。

  作者:小丁锦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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