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不少地方“村官”权力越来越大,而且在辖区内权力几乎不受限制,近年来频繁曝光的一大批巨富“村官”,动辄几十套房产、亿元身家。今年8月,隶属湘西的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依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撞了“南墙”依旧“不回头”的态度背后,折射的则是基层村官“权力观”的严重扭曲。(来源:10月28日网易新闻)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推进过程中,“小官大贪”的现象已颇为常见,最典型的就是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村干部腐败的例子,这类官员职位不高,基本都是什么村长、镇长、书记什么的,胃口却颇大,以“苍蝇”的身份,却干出了似乎只有“老虎”才能做到的事,长此以往,“苍蝇”完全有可能演变成“老虎”,既让人瞠目,又催人警醒。在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下,湘西吉首市的村干部如此放肆的现象于廉政建设而言具有标本意义,同时也带给我们深刻的警示。在监督管理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充分说明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极端重要性,所以尤其值得警惕。
“小官”何以成“大贪”?是因为这些“小官”实际权力并不小,他们行使的权力都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如若把握不住权力的正确使用,便能让群众直接体会到权力滥用的苦果,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反腐败决不能“只抓老虎放走苍蝇”,对“苍蝇”的腐败问题,也要穷追猛打,决不姑息养奸,定要刨根问底,寻求根治之策。
“小官大贪”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道德滑坡、信念垮塌、底线失守,抵挡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权力观”的严重扭曲,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国家权力、欲望之手越过法律的禁区。
“小官”虽然职务和级别低,但其违法违纪行为同样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任其自由发展下去,必将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让党和政府威信扫地。因此,规范的权力运行程序,是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的必要条件。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尽管职位低,权利小,但也要提高警惕,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做到警种长鸣,防微杜渐。二是认清权力,接受监督,紧抓拒腐防变的主线。对权力的监督不力是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加大权力的监督体系建设,官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党内监督及群众监督,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置于法律的牢笼之中。既能从根本上规范官员行使权力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官员对国家权力随意滥用,堵住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既能防范于未然,又能惩戒于后。真正永葆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廉洁本色。
作者:夜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