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林日报》报道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11月2日 京华时报)
受农村习俗和传统观念影响,在中国农村,还有许多地方土葬成风。尽管每座坟地占地面积不大,但在这个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时代,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土地的整体规划和集约利用。因此,摒弃传统土葬习俗,推行火化,显得十分紧迫。然而,以简单机械的“火化任务、指标”强行推行“土葬改火葬”,不仅暴露了地方政府部门的“懒政”,更明显涉嫌违法行政、乱作为。所以,对于“买尸火化”事件,仅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不是最终的关键,还必须进一步从源头上彻底反思并改变简单粗暴的行政管理方式。
在中国政府部门中,常常能够听到指标一词,生育有指标,交通罚款有指标,现在就连火葬都有了指标。为了完成这些指标,咱们的执法官员绞尽了脑汁,费劲了心思,但是却收效甚微,于是为了完成这些指标,咱们的某些官员开始利用非正常的途径了,比如虚报成绩,买指标,种种匪夷所思的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指标,本来是为了杜绝政府官员懒政也是为了造福人民群众的一种手段,但是这样完成指标任务的方式却违背了制定指标的初衷,更是造成了一种浮躁的办事作风,也让人民群众因为完成指标时的违法行为对政府部门产生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误会。
笔者认为,指标应该有,也必须有。但指标不应该成为评判一个官员政绩的唯一手段,群众满意才应该是评判官员的重要手段。所以,改革指标考核的方式势在必行。(唐爱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