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身兼七职”,分身术从何而来?

2014-11-07 17:19:23   TBV   评论:0

  2015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将于明年5月10日至17日在广东东莞举办。为保障赛事顺利举行,东莞成立了筹委会。其中,一个国企的副总除了在筹委会下面的场馆保障部和市场推广部担任部长外,还在其他5个部门担任副部长职务。对此,东莞市长袁宝成质疑,“不知道你能不能干得过来,建议换一个人。”(《新快报》,11月6日)

  11月5日,东莞召开苏迪曼杯赛事筹备动员会议,市长袁宝成在会上批评身兼筹委会7个部门领导的一位国企副总经理,质问“你能不能干得过来?”市长说建议换一个人,说的很委婉,但是意思表达的很明确,对于此次重大活动,当地政府的确是十分重视,但是如此职务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忙的过了与否,市长都打了一个问号?也给出了建议,那就是希望能够做好职务分配,做好工作分配,共同努力将此次活动做到完美。

  人们也许会问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让这个国企副总身兼七职呢?诸如此类的问题存在在现实工作当中,现实中类似的临时机构很多,大多是因为一项工作的展开而设,随着一项工作的结束而结束。一般而言,总要在“协调小组”“筹委会”的大院里,分设若干个部门,临时从各个单位抽调人员,人人派送一顶帽子。是否人尽其力那是后话,起码人多力量大,看起来有声势。联想到现实中的“官帽大批发”,“一人身兼七职”似乎还折射着一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在实际操作当中,在当下的组织架构中,一人兼任多职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大部门机制匮乏的情况下,这未尝不可,只要所兼职的事务不是法定意义上不可兼容的。拿组织赛事来说,涉事副总兼职的这7个部门,谈不上什么术业专攻,也非高精尖领域,重在统筹协调,在个人能胜任的情况下,由其兼任无可厚非。

  然而,往往这种组织兼任流于形式,干部兼任带来的就是权力的不集中,各项工作没有负责人员,各自推诿,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活动的开展。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身兼数职,需要实事求是,如果可以,能够完成各项工作,这也没什么可以争议的。但是,如果是走个过场,挂个虚名,那么就违反了共产党员做事实事求是的原则,更会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笔者不建议类似的“分身兼职”,毕竟每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最好能够加强合作,做好人员分工,共同做好工作协调、开展。

  作者:小米渣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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