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大楼内繁忙如常,偶尔有人小声议论:“危金峰副厅长被省纪委带走了!”随即,广东省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危金峰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中纪委网,11月13日)
前几日,小官贪腐案还未“烟消云散”,又一高层厅长下马的消息进入人们的视野。当然不管是基层“小官”也好,还是高层厅级、省部级官员也好,只要涉及腐败问题,无一例外,都要接受纪检严格调查,都要接受法律严厉制裁。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通过非法倒卖土地获取暴利。其家庭财产达70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受他人贿赂和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另有40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危金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危金峰久贪成“精”,由于长期受贿,危金峰甚至练就了通过拎重来估测红包金额的“本领”。对于别人送的达不到心中标准“重量”的红包,甚至会厚颜无耻地当面呵斥。嫌弃红包金额少,古往今来贪腐官吏不要脸的程度也莫过于此。
不仅仅受贿,危金峰还贪污国家公款。他把国库的钱看作自家的钱,伙同不法商人对财政资金进行肆意瓜分,并且按照拨付的款项收取20%至50%不等的“好处费”。一方有权力,一方给予利益,于是危金峰在权利寻租这条路上走的“顺风顺水”。
不仅自己涉腐,他打造了一个以自己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早就了一个家族式腐败体。
笔者认为,危金峰案警示我们,必须从源头上加大财政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特别是在资金拨付、资产处置、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重点环节更需加强监督。同时需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和媒体等各方监督,以公开透明促管理规范。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