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检方指控邱春雷收受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的贿赂410万元。但庭上邱春雷大喊冤枉,他称自己与曹淑君是情人,“我当时不愿意收,但是不收的话,连亲戚都没得做了。”(12月4日《广州日报》)
面临审判的腐败分子,在法庭“垂死挣扎”之下似乎总能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声音。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就是代表人物之一:先是说自己在纪委调查阶段的认罪供述是被逼编造的,接着又拉出“亲戚”一说,显示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且看曹淑君是如何成为邱春雷“亲戚”的。据媒体报道,他们最初相识于广东药学院的校友会,原是单纯的校友关系。但不知是“两情相悦”还是各取所需,半年后他们便发展成了情人。故事远未结束。在一次酒局上,邱春雷曾请当地卫生局的领导关照自己“母亲的干女儿”,也就是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如此一来,两人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描述?情急之下,以一抵三的“亲戚”一词出现了。
但真正的看点却不在“亲戚”的产生过程之上。法庭可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神圣权威不容质疑,任何人在法庭上的言语表述也当三思而后行。然而,邱春雷“不收的话连亲戚都没得做了”一席话却让人大跌眼镜。从字面意思上来讲,邱春雷应该很看重“亲戚”关系,才会不顾党纪国法收人钱财。换言之,在他的眼中,“亲戚”的重要性远比党纪国法更加重要。而这才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地方。
事实证明,很多贪腐官员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身后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并肩前行。这些人,要么是其正宗的亲属,正所谓家族式腐败中的配角们;要么是其在官场上形成的利益伙伴,比如曹淑君。他们的相互“支持”与“协作”,比“孤军奋战”更加符合腐败分子的胃口,也更加“安全”。因此在他们眼里,“亲戚”关系怎能不重要?如今回头来看,法庭上的那句“不收的话连亲戚都没得做”,更像是官员心中“亲戚”重要性的不经意暴露。
然而,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反腐决心,显然不是紧密的“亲戚”关系便可阻挡的。不管有没有“亲戚助阵”,都将在越加严格的反腐措施下原形毕露。因此,法庭之上拿“亲戚”开脱,只不过是徒劳的自讨没趣而已。(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