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针对近期各地频发的“不合理低价游”乱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旅游出行的“特别提示”。提示指出,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国际往来越来越密切,我们的国人也越来越喜欢走出去。看一下外面是世界是什么样的,随之带来的旅游业也越来越兴旺,但是旅游乱象也产生了,以前我们这类现象就是游客和经营者之间的私下沟通,但是没有法律的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就难以得到保护。
旅游管理部门以前的行政职能也没有充分发挥它的职能,实质上,作为旅游主管部门,要治理旅游乱象,其实大可认准“打蛇打七寸”这一条——将重点落在打击经营者“虚假合同”、耍奸使诈上,只要有游客投诉了经营者乱改行程、强制购物之类,哪怕他们提前知情,也只将打击对象锁定经营者
要旅游业得以长远的发展,朝着健康的发展,我们的有关部门就要发挥它的行政职能,依靠法律来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经营者乱改行程、强制购物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