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如有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这项政策的出台,带来了广东省的“入户潮”,很多超生小孩的父母特别是从化和增城等郊区一带的,都排队拿号等着入户,队伍都排到了办公大厅门口,甚至还有人拿不到号。
长久以来,中国的户籍改革声潮此起彼伏,但是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户籍和计生一般是连在一起的,这边发准生证,那边就给上户口,这种制度延续了至今,已不符合当时社会的时代特征,甚至对社会发展是一种阻碍。
打破这种捆绑,应该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建议由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开展一项专项整治,规范计生罚款的征收,规范户籍登记,对此前已经出生的一律敞开大门,补登户口;同时建立制度,今后户籍登记一律依法进行,与计生部门无关;拒不执行者依法惩处,落实领导责任,而不要再等下一次人口普查才突击开闸放水。我们应该依法
治国,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