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1日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本田)小客车在结冰路段行驶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左侧,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1(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肇事者河南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王浩斌“因病”取保候审。近日,王浩斌被再度收监。(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本是一起寻常的交通事故案,却因为肇事者身份的特殊性,而让事件的走向颇为戏剧性。据反映,事发2个多月后,沁阳市公安局才将王浩斌刑事拘留。但没过多久,沁阳市公安局又以“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为由将王浩斌取保。
可是,这所谓的取保,却让人充满质疑。
一则,王浩斌年是仅28岁刚从武警退伍的军人,且通过公职人员招录的严格体检,根本不可能罹患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二则,王浩斌案卷里没有任何取保候审申请,有的只是“根据局领导安排”几个字;三则,虽然卷宗里有身体不适的叙述,可却没有狱医病情诊治的资料。
“根据局领导安排”,可是却没说是具体哪个领导;“我们发现他(王浩斌)头痛、恶心、呕吐”,却没有说谁发现的,谁看见的。此前,沁阳市公安局坚称对王浩斌最初的病情鉴定符合法律程序,但却提不出任何让人信服的说辞;如今,王浩斌被再度关押,却仍然没有任何说辞。种种不正常,都让人不免怀疑王浩斌的医学鉴定是造假的,取保是有人为干涉的。
虽然王浩斌已经被关押,可是这番“闹剧”却不能因为当事人被关押而结束。我们更想知道的是,是谁主导了这番“闹剧”?又有哪些人在配合“演出”?是碍于权力还是因为利益?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基本要素,我们期望,这个公正,与权力无关,只与当事人的行为相关。
作者:龚书